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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留园、寒山寺、无锡灵山大佛、三国水浒城纯玩舒适品质二日游
日期:每周六发团
价格:488元起

1天 D1:早上730余姚市全民健身中心西大门集合,车赴无锡(车程约3.5小时)。游览三国水浒两城(游览时间至少2.5小时);中央电视台无锡影视基地三国水浒景区是我国开发的大型影视拍摄基地和文化旅游胜地。丰富多彩的演出节目是无锡影视基地的旅游亮点,这里每天有20多场马战、歌舞、影视特技类的节目连续上演,强烈的视听冲击效果令观众如临其境,回味无穷。节假日期间,表演节目时间以景区当天通知为准!下午游览游览国家5A级风景区灵山大佛(游览时间不少于2.5小时):观大型动态景观---九龙灌浴,藏传佛教圣地---五印坛城,在大佛前敬上一株清香,登上台阶。抱一下佛脚,为自己和家人送上平安、幸福,行程结束后入住宾馆;节假日期间,表演节目时间以景区当天通知为准!宿无锡;

 

2天 D2:早餐后车赴苏州(车程约1小时),中餐后游览国家5A级风景区、中国四大名园之一---留园(不少于40分钟),品味苏州典型的私家花园,感受真正的江南庭院人家。游览枫桥夜泊的所在地、千年古刹---寒山寺(游览时间不少于40分钟),聆听千年钟声,大雄宝殿、听钟石、寒石殿;下午返回温馨的家; (含早)重要提示:1、报名时请提供名单,务必实名制;2、参团上车时:游客务必准备好自己身份证,绿色健康码,戴上口罩!

 

【费用包含】

交通:空调旅游车,车子大小按具体参游人数而安排,一人一车位;座位号1号为导游座;

门票:含景点所列首道门票;

住宿:舒适型酒店(含早,补房差70,退房差50元);

综费:全程导游服务;

友情提醒:

请在报名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如行程含购物店,请签订购物补充协议;

如老年人报名,请签订老年人补充协议;

行程变更,请配合导游签订行程变更告知书;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可在组团社自行购买)。 

2、行程所列自理景点,导游推荐,游客可自由购买,不强制消费。

3、用餐:正餐敬请自理;

【特别提醒】

因为是散客班,周边各站点都需要停靠,有耽误大家时间之处,请大家多多谅解;

行程单等同于合同附件,请大家仔细阅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旅游旺季期间,交通可能会堵塞,景区游玩、用餐可能需要排队等待,请大家在欢乐时光里稍安毋躁;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中断或减少,我社不承担责任,谢谢理解;

中途放弃景点/住宿/用餐等,请提前告知导游或报名旅行社,我社将退还门票/住宿费/餐费的成本价,如费用实际已支出,我社将不再另行退款;

 

行程顺序可能会根据实际游览发生调整,但不减少游览景点;

提前一天告知,我社当天会在车上和客人签订宾馆名称和车牌号码等信息的告知书;

 

中途不去景点,退还门票成本价;行程或许会发生顺序调整,但不减少游览景点个数和时间;

门票可以优惠的证件不能另行优惠;使用可以门票免费的证件,退还门票折扣价(请提前出示)

 

1、【出团通知书和合同】: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和合同, 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必须此单和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 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20:00左右再次通知客人具体出行事宜。

2、【儿童】:所有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 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超高儿童因为购物点无法签单,特价无法优惠。

3、【小孩及老人】: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需有成人陪伴出游,老年人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1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部分可享受旅行社优惠价)。

4、【套票】:参加团队为套餐组合价,儿童、老人等门票一律视同成人,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优惠。其他特殊证件,如导游证、伤残证、记者证等在报名时需提前告知,建议按只占车位标准报名,另补房差,当天证件若景区认可有效,则按景区执行标准入园。若无效,按常规成人标准执行。

5、【车辆】: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6、【住宿】: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需补单房差。 我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调整。  

7、【退团】:旅游者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较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旅行社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8、【保险】: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在组团社另行自行购票旅游人身意外险。

9、【不可抗拒因素】: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原定行程。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成本退还旅游者。 

10、【景点】: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如遇客人原因放弃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11、【加点】:行程中的自理景点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如不参加的游客,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配合其他游客游览及导游安排。赠送项目放弃无退还。

12、【财物】: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 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迟到】:在游玩中,因为游客原因迟到的,一个参观点我社较多等待20分钟,否则游客自费打车出下一站和我社导游会合。

14、【意见反馈】: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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